養老金計發月數顧名思義就是計劃發放月數,之所以會將60周歲確定為139個月計發月數,是因為當時建立養老保險制時,我國人均壽命是71.6歲,139個月大約為11.6年時間,將退休年齡加上計發月數,正好是我國人均壽命,這樣就能夠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能夠全部發放。按照以上的推算發放,55周歲為170個月,50周歲為190個月。
養老金計算方法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每個月領取到的養老金將是有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來計算得出,因此,揭發月數越小,領取到的養老金也會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