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4%,惠及全市近43000余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根據相關要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統一,都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其中,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2元。掛鉤調整,體現基本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多得多調的激勵約束機制,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此外,對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以上調整,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于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實際增加的養老金絕對額是不同的,對應到占個人養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水平較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7月底前,市社保局會將所有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