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次性發放;
不論是失業補助金還是失業保險金,都是按月發放到申請人個人賬戶的,并不是一次發放;而且在未完全領取的情況下,個人成功就業并且繳納社保的,相關的失業金待遇便會直接停止發放。
也就是說,若是失業補助金應發六個月的,但在領取期間申請人找到工作了,那么后面未發放的部分也不會發放了;失業補助金的發放與個人社保參保狀況以及就業狀態是直接掛鉤的,任何人不得違規領取。
杭州失業補助金發放原則為當月申請、次月發放,具體的失業補助金到賬時間以實際時間為準。
失業人員在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之后,有關部門需要對申請人的相關資質以及領取待遇進行核實;其中所需要的審核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另外,當月申請失業補助金人數較多的、申請材料提交不完整的等,都會對實際的審核產生一定的影響。
杭州失業補助金最晚可在一個月內審核完畢,有相關疑問或者遲遲沒有失業補助金發放的,可以直接咨詢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以便于能夠了解具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