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領過一次還能領第二次嗎?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一、失業金領過一次還能領第二次嗎
失業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失業金的領取標準并不是次數。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金第二次申請需要符合相關法定的條件,如果第一次領取失業金的時候領取時長是12個月,那么如果用戶在繳納了1年的社保的時候又失業了,那么這個時候用戶還可以申請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失業金可以領取很多次,沒有時間限制,因此不管是失業三次還是四次以上,只要最后的累計時間不超過2年就可以領取。
二、領取失業金有年齡限制嗎
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不同,不需要等到一定的年齡才能使用,只要用戶符合失業金的領取條件則是可以直接申請的。失業保險金沒有年齡限制,只要沒有辦理退休,并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的,即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法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法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三、失業金可以拿幾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關于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的法規,不能理解為繳費時間達到上述要求的失業人員都能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在具體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檔次內,根據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的長短,相應拉開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