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離世后,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同時,如果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還有余額,也可以由繼承人繼承。如果用人單位建立了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相應的余額,也可以繼承。
相應的喪葬、撫恤待遇,雖然說《社會保險法》有規定,但是全國并沒有統一制定規則并落實。
(一)喪葬補助費的標準一般是各地統一規定,一個地方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和企業退休人員的標準幾乎都是一致的。比如說山東省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市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目前社平工資已經超過了1萬元),寧夏自治區是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喪葬補助費,主要是包干使用、不退不補。
(二)關于撫恤金待遇,確實各地的差別、行業的差別都是有的。
撫恤金,一般都是針對去世人員的家屬給予的一種撫慰和補償性費用。全國各地目前絕大多數地方都是一次性發放的。
企業退休人員,一般各地都發布了相應的文件。有的地方甚至還不叫做撫恤金,而稱之為一次性救濟金和一次性救濟費,歷史淵源源自于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
山東省一次性救濟費的標準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2021年已經達到了71,300多元。
上海市供養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根據供養親屬的不同分別發放6~12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另外,還有6000元的一次性救濟費。
福建省是5個月的省平養老金。貴州省是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浙江省是1萬元到25,000元。

事業單位的有關待遇,是根據人社部發2008年42號文件,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公務員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是相對最優厚的,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民發2007年64號文件和2011年192號文件)。

其實,我們現在早已經不是過去人人平等的大鍋飯制度了。公務員崗位待遇的優厚,也是為了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公務員的在職工資水平也只能稱之為中上,但相應的福利保障是大多數企業做不到的。
像在一些企業里,工資水平能高出公務員好多,甚至福利待遇也更好。比如說騰訊公司員工去世后,配偶可以領取10年的減半薪水,每個孩子可以額外領取一年的薪水。再加上在職時分得的股票,完全可以保障一個家庭安枕無憂。阿里巴巴雖然沒有這些待遇,但是可以為職工提供30萬元的無息貸款用于買房。
不過,國家也在推動有關的撫恤改革。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十四五規劃,我們要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政策。這里面能否推動公務員、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遺屬待遇的并軌,真的也是未可知的事情。
不過,說實話,個人更傾向于根據實際情況支付遺屬待遇,最好能夠改一次性支付為按月支付。像MG、日本等國家都是針對家庭實施的保障,家庭的成員數量越多,得到的總保障金額就越高。雖然說對于參保人可能失去了一定的公平,但是對于整個社會是更有意義的。社會保險是保障社會的基本,按月支付的模式真的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