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保險業務員推銷保險時信口開河、胡亂承諾的事情屢見不鮮,沒想到近日太保壽險又發生了同樣的情況。事情發生在長春,一位客戶交7年保費后,發現合同上根本沒有買保險時所說的“教育金、婚嫁金、創業金”,一問客服才知道不僅這“三金”沒有,連所謂的分紅險都是假的,根本不能在交夠10年后連本帶利取出,要等到孩子60歲才行。
這位客戶的遭遇還不是個例。據當年為其投保的業務員描述,其確實說了“三金”以及10年連本帶利取出,但都是當時的經理教的,其對合同內容并不熟悉,目前其已經離職。
這已經不是太保壽險首次出現欺騙投保人的現象。據處罰公告顯示,今年1月,太保壽險長寧支公司就曾因欺騙投保人被罰款6萬元,另有黃波、周榮波、肖泉三位直接負責人被警告,并分別被罰款2萬至5萬元不等,三人均是這家支公司的歷任總經理。
據太保壽險當地支公司回應,目前已經為兩位被欺騙的客戶辦理退保,利息問題后續會由售后協商賠償,對相關責任人也會進行處罰。但態度好并不能掩蓋太保壽險存在的問題,對于一線業務人員的管理是否應該加強,培訓是否應該更加規范?
前不久,中國太保公布了上半年業績快報,壽險業務板塊二季度保費收入明顯下降,還不到一季度的一半,作為中國保險業的“老六家”,太保需要努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