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為什么不能夠像養老保險,那樣可以斷交呢?而是需要連續交費。首先我需要糾正一下錯誤觀點,醫療保險也是可以中斷交費。而且中斷交費以后也是能夠正常的累計繳費年限。但是中斷交費以后,對于我們的影響除了減少累計繳費年限之外,還有一個更大的影響,就是不能夠享受到醫保的正常報銷。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如說你的醫療保險這個月就中斷交費了,沒有正常的參保,但是你偏偏就在這個月,發生了看病就醫住院的情形,那么很顯然由于你的醫療保險沒有能夠正常完成交納,所以說不具備享受醫保報銷的條件。所以會對自己來說產生這樣的影響。那么我們通常所說只有連續交費,才可以正常的連續享受醫保的報銷。
但畢竟我們看病就醫并不是說你每個月都要去住院,每個月都要去看病,實際上對于絕大部分醫療保險的參保人群來說,它實際上看病就醫住院的概率相對還是比較低的,所以說大多數人其實中斷醫療保險之后,對于個人的影響也并不是很大,因為你并不一定發生看病就醫的情形,但是如果說一旦發生這樣的問題,那么對自己的影響似乎就是比較大的,所以說他要求一個連續參保交費,就是能夠讓你享受到連續的醫保報銷待遇,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