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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3、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
4、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6、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7、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貸款流程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工資收入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簿索引頁及單頁復印件一份(集體戶口提供本人戶口單頁);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單頁復印件一份;戶口簿不能體現夫妻關系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一份。非本市戶籍的申請人,應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暫住證明。申請人未婚的,本地職工未婚證明須由戶籍所在區域的民政婚姻登記部門出具;外地職工出具戶籍地婚姻登記部門證明有困難的,也可由所在單位或暫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未婚證明;離異未再婚的申請人,須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婚姻登記部門開具未婚證明。未婚證明出具的時間距貸款時點原則上不應超過一個月。
4、購房合同正本復印件一份;(注:如已辦妥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
5、購房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復印件一份(需加蓋開發商印章);
6、平面圖、配置圖復印件一份(用紅筆框示加蓋開發商公章并由申請人簽字按指印,如購房合同中附平面圖、配置圖,無需單獨提供);
7、辦理共有產權的還需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8、公積金聯名卡復印件一份(未辦理聯名卡的申請貸款,可現場辦理);
9、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