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保險金與繳納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沒有矛盾,并可以享受三年的養老保險政府直接補貼60.7%。但領失業金最長時間只有兩年,養老保險政府直補從領失業金之月起,最長只有三年。
你想過嗎,三年以后怎么辦?要知道,領失業金的目的是促進就業。因此,失業金照領,能找個班快上。
萬一無果,憑著自已的雙手和勤奮,再用好國家的優惠政策,到達女40周歲男50周歲時,申請"4050下崗失業人員優惠政策",養老、醫保兩大險個人先全額繳納,政府再憑稅務繳費大票直接報銷60.7%,并將報銷款直接打入樓主的社會保障卡,直至退休,日子沒問題。
知道為什么嗎?
一是國家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優惠政策規定,并由國家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實現的。尤其是下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與國家財政沒有直接關系,由失業保險中心從失業保險金中支付。只有下崗失業人員享受的三年養老保險政府直補60.7%及"4050人員"個人先繳政府再報的60.7由國家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實施的。說穿了就是國家財政撥出專款通過經濟扛桿原理幫助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和經過政策導向資助下崗失業實現靈活就業,達到退休條件,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二是領失業金與繳靈活就業養老金沒有關系,最好是在領失業金期間,實現就業,找個班兒上。這是最主要的,不要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失業金最高不會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長只有兩年。而上班的工資肯定超過最低工資的一倍或兩倍,且只按本人月工資繳養老保險費8%,醫療保險費4%,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國家替你存起來并保值增利息,醫保當月就支付到個人社會保障卡了。
而靈活就業繳的20%是個人全掏,雖有優惠政策享受,必竟要先掏錢再報銷,這是在萬不得已時才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