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復雜的計算問題。依據我們《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在企業繳費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用。如果是個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養老保險費。所以說負擔比較重,也就有很多人在意值不值的問題。
說實話,從過去幾十年的經驗來看,我們繳納社保是非常值得。
首先我們要知道,2018年人均預期壽命是76.7歲。即使是男同志60歲退休,也能領取16.7年的養老金,女同志如果50歲退休,可以領取26.7年。有個別人員還可以提前至45歲退休,領取養老金預期年限能達到31.7年。我們可以想想從成年到45歲,我們繳納養老保險都不可能到31.7年的。
我們要想領取養老金待遇,要求也很簡單: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就可以。
我們按照最低繳費基數(60%基數),繳費15年的情況下,我們就可以領取最低檔次的養老金。由于社會平均工資變化很復雜,我們只計算最后一年繳費并領取養老金待遇的情況。
按照全國統一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實際上可以領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個人賬戶養老金,如果60歲退休可以領取0.414%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兩項合計可以領取1.214%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如果退休待遇永恒不變,大約118個月,也就是10年左右就能夠領取完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但實際情況并不是這么簡單。我們退休去世后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等待遇。即使早去世,相應的本金也有保障。像山東省的情況,一般在退休后2~3年內去世就可以領回相應的本金。當然有人還要惦記利息損失,這也是醉了。
如果我們繳費時間比較長怎么辦?實際上我們繳費時間比較長,可以往前推。大家都知道,我們的養老金繳費水平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的,我們過去幾十年養老金的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速度一般在8~15%之間,增長速度是非常快的。
只要往前推,我們繳納的社會平均工資就越低,相對于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也就越少。
舉個例子,青島市2000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只有1070元,而2017年,我們的社平工資達到了5309元。我們退休時養老金待遇要按照5309元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所以肯定會隨著社會平均工資越高養老金待遇越合算。
退休之后我們會年年增加養老金待遇。比如過去15年,我們低養老金群體基本上每年至少增加了80~100元。這樣我們至少工資收入水平,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比是不會貶值的,甚至略有升值。其實,我們的銀行理財收益大家也知道,5%左右就是高的了,銀行理財收益肯定跑不過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所以,從這些角度上講,肯定是領取養老金要劃算得多。
但現實人們考慮的太多,比如年輕人很少考慮老年的情況,相應的機會成本,還有身體健康情況,家庭收入情況等等。所以,具體還是根據自己的承擔能力和喜好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