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書上沒有寫繳納社保,離職以后能不能夠追回呢?如果說在勞動合同書上沒有寫繳納社保,那么也是沒有關系的,為什么呢?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工作單位和自己的員工建立勞動合同關系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繳納社保,所以說它是具備法律效力和責任的。
并且在簽訂勞動合同書的過程中,實際上在簽訂的這種全日制的勞動合同書,應該是由你們當地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來監制的勞動合同書,這樣的勞動合同書才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所以說即便是沒有約束社保的要求,但是也依然可以享受到社保的待遇。
所以如果你在工作期間,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給你正常的來繳納社保,那么你可以持有自己的勞動合同書,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投訴,要求勞動監察大隊出面來解決這個問題,那么都會得到有效解決。并且勞動監察大隊會責令要求企業單位,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內補交自己員工的個人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