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過去了,公司也過去了,沒有辦法交社保了怎么辦?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因為疫情的原因導致破產,那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就應該予以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辦理失業金的待遇,因為企業單方面,不論是什么原因解除員工的個人勞動合同,那么都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根據你在這家企業單位的工作期限來決定,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
同時你還可以獲得失業金待遇的領取,那么我們失業金帶的領取是跟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有關系,我們的失業保險,如果說累積繳費年限在一周年以上,那么就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當然你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越長,自己領取到失業金的待遇水平也就會更高,比方說你的失業保險在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最長領取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
對于自己的社保待遇實際上是非常簡單的,既然原工作單位不存在了,那么也就相當于你跟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就應該把自己的社保待遇從原工作單位正常的轉移出來,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形式,可以繼續參保,當然如果說你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也可以直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里面去,繼續參保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