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老年生活確實需要一個好的規劃。1000多元的養老金只是一個基本保障,真想把生活質量過得更理想,這些顯然是不太夠的。
首先,當時失地之時應該都有一個土地補償金,這筆錢如何用好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
土地補償金可以拿一部分出來,這個用于老年生活的應急之用,而不是拿到土地補償金之后,據所有的錢都花得光光的。沒有遠慮,必有近憂。等到了老的時候,如果子女也支援不上,或者說子女幫忙養老的能力不足,那么你這1000元的養老金,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其次,,到了退休年齡,也并不意味著勞動能力的完全喪失,或許可以發揮自己的特長,做一些創收性的事情,使得養老的資金來源更充裕。
在現實中,一些企業或單位的人員的退休之后,有的也在一些公司做一些兼職,比如看門收發,比如做會計,比如做策劃,等等。不僅有了一定的收入,而且長期的融入社會,也有利于長壽。其實,在日本這樣老齡化很嚴重的國家,老年人實際上工作的時間,有的甚至延續到80歲。當然,這是政府、社會和經濟界的共識也有關系,為老年人提供了足夠多的工作崗位。
養老金的保障只能算是基本保障,這個基本面有的人還不錯、有的人很低。在有勞動能力的時候,就要充分為今后的老年生活做一個比較好的規劃,這個規劃就包括,留一點壓箱錢,以及有自己的房子與車子,為自己的養老生活創造一個好的條件。
所以,千萬不能有“養老只靠養老金”這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