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大部分吃瓜群眾眼里。這個女的是利用規則薅羊毛。
這些吃瓜群眾會自動忽略“偽造材料”、“非法獲取他人身份”、“未實際乘坐航班”,這些很重要的信息。
索賠不至于,因為你無法舉證因為她騙保,導致保險公司增加免責條款,上調費率。
其實這個案件并不復雜,只是很多人不愿意了解真相,而是憑著感覺來判斷對錯而已。
本質來說,這個案件屬于網絡灰產的一種,你做得小,那么一般保險公司也難得理會這種薅羊毛。但是一旦做成規模,做成了流水線這種故意刻意利用漏洞獲利的,那么法律就出來了。
說白了,小打小鬧的低調的自己薅可以;但是收集眾多他人信息來說專職薅,保險公司就不會樂意了。
航空延誤險本身就是一個羊毛險種,保險公司應該是理賠流程上出現了漏洞,不然那么多偽造資料,沒有實際乘坐也能理賠成功,就說明有問題。
這里有個常識上的錯誤認知:
大眾認為:利用這種漏洞來賺錢是合法的,因為漏洞存在不是大眾導致的!
而我國法律認為:漏洞是人家公司的漏洞,不能因為有漏洞就成為你通過漏洞去賺錢的理由,有漏洞關你啥事……
保險公司認為:你一個人偶爾利用漏洞薅下羊毛,我都懶得去堵;但是你這天天變著花樣還用別人名義來大規模的薅,是可忍孰不可忍!
這就是典型的“民不舉官不究”;薅痛了就舉,官一追究就遭。這種事情還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