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適用房政策?據悉經濟適用房是我國的一項福利性政策住房,主要面對的是低收入家庭,為了有效改善這些貧困家庭的住房環境,由各地政府負責組織建造,并以低于市場普通商品房的價格出售,很多朋友對于當前實施的經濟適用房政策不太了解,下面為大家做簡單的介紹。
我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中規定,此類房屋銷售的對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資收入3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銷售給教師和離退休職工。需要由職工所在單位(無固定職業者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收入情況調查和審查證明。
經濟適用房的定價以保本微利為原則,不同地區根據自身的經濟發展情況,由當地政府結合房屋建造成本等多方面因素來制定經濟適用房的售價,其銷售價格主要由以下因素組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對于已經成功申購到經濟適用房的業主來說,在居住滿五年后,可以依照目前市場的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要按照房屋成效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而對于居住尚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如果特殊情況確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人間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購條件的家庭或是由政府相關部門回購。